第1176章仗马之鸣(第2/3页)
作品:《乱清》考虑到这位“高人”同文宗显皇帝“未绝”的“血嗣”之间的特殊关系……</p>
呃,呃!……</p>
这种情形之下,还要不要做仗马之鸣,可真的要好好儿的掂量一番了!</p>
醇王觉出形势不妙,谋之于刘宝第,刘宝第兀自安慰他:“王爷马首在前,尽有正人贞士追随的——待吴柳堂谏章一上,形势必定为之一变!”</p>
吴可读压力山大。</p>
他其实已经拟了一个稿子,重点强调,泰西文明,虽不无可借鉴之处,但其女子继统、承嗣的规矩,中国却不能轻易照搬。吴可读倒没有提什么“华夷之辨”,只是说“中外国情有别”,不可“一概而论”。</p>
他举了泰西设置“议院”的例子,说此举虽然颇有“上古共和之义”,但是,“三代以上,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三代以下,天下为一姓之天下”,“议院”之设,致“君上之权下替”,咱们难道也照猫画虎、“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不成?</p>
吴可读这个折子,别出蹊径,“议院”的例子,尤其有力量,颇有信心,递了上去之后,可以动摇天听。</p>
可是,鲍湛霖的折子一出来,他这个稿子,就用不了了!</p>
因为,吴可读看得清楚,目下嗣皇帝人选的关节,已不在于什么男、女之异,也不在什么中、外之别了,最紧要的那个关节是:如何去除“小宗入继大宗”之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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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弊”,其实是无可去除的。</p>
但是,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没有法子让“上头”相信:文宗显皇帝父子,不会血祀断绝;我自己,不会变成张太后第二。</p>
“上头”不相信这个,她就不会去立别人的儿子做嗣皇帝。</p>
我还有一个女儿呢!</p>
吴可读、刘宝第灯下密斟。</p>
“柳堂,”刘宝第说,“你看这样子成不成?‘大礼议’既然绕不过去,就只好替它涂脂抹粉了!</p>
吴可读皱了皱眉:“涂脂抹粉?”</p>
“我是说,”刘宝第笑了一笑,“明世宗其实也有不得已之处,当初答应承嗣,纯属被迫为之,后来变更成议,不能说是‘食言’、‘背恩’什么的。”</p>
“你是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