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 章 亡妻(第3/3页)

作品:《随妈改嫁:我成了**大院的团宠

我把她救了,之后她爸知道我是南家人,就闹到了大院里来了,非让我娶她,可我那时候根本就没想着结婚,而且我爸妈也不同意,她家是出了名的混不吝,我家里人怎么也不同意。

最后我妈把他爸妈打出去了,可晚上她就找到我,那时候她被打得遍体鳞伤,求我借她十块钱,她想逃走。

我给了她五十块钱,还给了她一些粮票,我以为我们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没想到三天后我在出任务的时候又把她从人贩子手里救了出来。”

南博森说着自己都笑了,“那时候就觉得她真的挺惨的,借给她的五十块钱当天就被人贩子抢走了,还被打了一顿。”

“我带着她去医院,她在医院住了两天,她也不敢回家,我又给了她五十块钱和一些粮票,她说她去外婆家,她外婆在海市,我还给她买了一张火车票,亲自把她送上火车的。

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我出任务又遇上了她,又是在人贩子手里把她救出来的,人贩子是从海市把她骗来京市的。”

“当时我是好气又好笑,短短十天不到救了她两次,她看见我时也很不好意思,那时候她瘦瘦小小的一个,看起来特别可怜,不知不觉中我觉得她人挺好玩的,之后我给她在京郊租了个房子,放假我就会去看看她,她成绩很好,在家写一些稿子投到报社,也能养活她自己。”

“我们两人也在平常相处中处出来了感情,她虽然话不多,但人很老实本分,看见人总是笑眯眯的,后来我给家里人说了,爸妈还是不同意我娶她。”

“最后还是在我的坚持下爸妈同意了,但黎家人知道后狮子大开口,要三千八的彩礼,我答应了,但要黎湘和他们家里人断绝关系,她爸爸为了钱同意了。”

“给钱之后黎湘才知道,我当时也没想到黎湘她晚上回家把钱全部要了回来,她拿着菜刀架在她十岁的弟弟脖子上把钱要回来的,当时已经签下断亲书了,还瞪了报,黎家来闹了几次,但连大院都没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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