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 等待候鸟,直到生命尽头(第2/3页)
作品:《十五年等待候鸟》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地,黎璃的手隔着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p>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黎璃羡慕地瞧着女孩细细的长腿,不解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细腿的美人。不说杂志封面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难民的超级模特,就说一个算不上大的校园,触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风。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长肉。</p>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p>
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地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p>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都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艳羡心态。毕竟男人喜欢美女,古往今来女人的斗争又多是为了男人而展开。</p>
比如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喜欢漂亮女孩的家伙!黎璃黯然地想着。</p>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这张。以前上课从不专心听讲的他只对地理感兴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会神听谢顶的地理老师口沫横飞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下课后黎璃常常感叹,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走遍全中国,更何况外面的世界更辽阔。</p>
“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了全世界。”</p>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能领悟。</p>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p>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p>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索性老老实实争取奖学金比较实在。</p>
她记住汪晓峰的原因之一是为着他脸上那颗显眼的黑痣,长在嘴角边,活脱脱上海滑稽戏里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的痣。</p>
“过分吧过分吧?”汪晓峰根据黎璃视线聚焦的部位推测到她在观察自己脸上的痣,故意装出抗议的样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乡,都来自浙江金华,据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说这两个人正在交往中。这也是黎璃认得他的另一个原因。</p>
黎璃没心没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调侃,“这颗痣还挺有灵性的,否则能让你搞定我们寝室的丁欣?”</p>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摸摸脑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吗?”听她提起丁欣,汪晓峰总算有了一点印象,他曾经在食堂遇到过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饭。</p>
黎璃和丁欣虽然同一寝室,但关系泛泛。大一那会儿她就知道丁欣对裴尚轩挺有感觉,好几次见到他来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侧击一番,不过黎璃装聋作哑的段数随年岁渐长也越发高深,既然丁欣没明说她就假装不懂。</p>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p>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p>
“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两语说不清。</p>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p>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p>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p>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p>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p>
“mondieu.”她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p>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gott.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p>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p>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地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p>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p>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是星期五,下半学期开学的日子,黎璃去学校注册。寝室楼里到处可见深红色的玫瑰,铺天盖地的娇艳。二〇〇五年的玫瑰卖到五十元一朵,但爱情却比一九九七年廉价许多。</p>
寝室里,用可乐瓶改装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红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耸耸肩放下书包,顺手将占了自己书桌一半空间的花瓶朝旁边移动。</p>
丁欣是她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会打扮。她有个朋友兼职做雅芳代理,每个季度都会往黎璃寝室跑,带一堆印刷精美的宣传资料和样品给她们试用。</p>
黎璃用心地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化妆技巧,坚决不买。她知道神奇的化妆品能修饰五官以及脸型的不完美,也亲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从平凡无奇变为略有动人之处,可是她仍旧不愿意用“人工”的一张脸面对裴尚轩。</p>
如果变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欢,那么这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变得漂亮他依然只把她当做死党看待,她想自己可能会绝望。</p>
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p>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p>
黎璃在阅读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p>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剧痛重创来换取……”</p>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p>
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恋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p>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p>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为了往事。</p>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升旗仪式。</p>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地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p>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p>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p>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p>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p>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