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鱼死网破(第2/3页)
作品:《第一凤女》可明如绯还没消停,此时撑着带血的身子,将腰上挂着的一块玉佩向着林二公子砸去,“林子栋,你等着!我要告你**民女!”</p>
你对我不仁,休怪我对你不义!既不承认咱俩的关系,那就鱼死网破!</p>
事发突然,玉佩砸在林二公子身上弹到了旁人脚下。旁人捡起一看,还传阅开来。</p>
玉佩上赫然刻着个“林”字,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p>
林二公子也慌了,冲口而出,“把玉佩还我!”</p>
如此更坐实了他和明如绯之间无媒苟合的**,一时脸色阵阵发青。</p>
早知就不来看热闹了!</p>
林二公子的母亲也没想到看个热闹还被拖下水,且她一直看不上商贾之家,原就打算让儿子只纳明如绯为妾。</p>
要不是还打着明家钱财的主意,她是压根没想过让这姑娘进门。</p>
如今明家这副光景,她更是下决心要割裂得干干净净。谁知还是被咬上了,怎叫她不气?</p>
更气的是,很快有两位官爷上前来抓林二公子,“走吧,衙门里走一趟。这位姑娘告你犯奸!”</p>
林二公子当即挣扎,“我不去!她瞎说的!她造谣生事,打她打她!”</p>
“是不是造谣,待查实便知。”</p>
此时又从宅子里出来几个英俊无匹的翩翩公子。</p>
当中一人身穿白衣,口齿清楚,“北翼律法明文规定,犯奸作恶者比**者罪加一等。犯奸者,杖七十流放三千里;其中对有夫之妇犯奸者,处以斩刑;对十二岁以下女童作案,处以绞刑。”</p>
这当然是行走的律法宝典时云起,向百姓普法,是一个臣子应尽的职责。</p>
另一个身穿云纹蓝袍的贵公子唐星河朗声道,“沐州知府吴大人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众位有冤情的,可立刻去衙门告状。一经查实,绝不手软。”</p>
时云起补充,“当然,诬告者,罪加一等。”</p>
马楚阳:“……”我也想说点啥,但我不知道说啥:“啊!对!就是这样!”</p>
人群中的林公子双腿一软,跌坐在地,嚎啕大哭,“我没有犯奸,没有!没有!都是她勾引我!我一时没忍住才……我顶多算**……”</p>
这是当众承认了!</p>
“带走!”马楚翼一声令下,属下动手抓人。</p>
林母哭天抢地,拦在儿子身前,“我们就是来看个热闹!看个热闹怎就被抓了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