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雨(第2/3页)

作品:《谁的青春不迷茫

这,就是混混之间的区别。宋阳,他确实与别的混子不同。</p>

看见宋阳和路虎打在一起,但是并没有占到上风。想了想,表哥突然一把将崔玥推了过去,“就你一直没动手,还不上去帮忙?”</p>

“好……”拿出刀子,崔玥咬着嘴唇向路虎捅了过去。</p>

没想到崔玥竟然敢捅人,这让我更加吃惊。而当崔玥接近路虎的时候,她一下就扎中了路虎。鲜血,瞬间由路虎身子流了出来。而路虎变得暴怒,发出猛虎一般的大吼。</p>

“公交车一个,居然敢下手阴我?**,我真是给你脸了!”举起海碗般的拳头,路虎一拳就向崔玥头上砸了过去。</p>

当路虎拳头砸向崔玥的头上时,崔玥立刻闭上了眼睛。就算她的胆子很大,但是她仍然畏惧路虎强悍的气势。</p>

“滚!”</p>

突然,一切都变得安静了。原本激烈的战场,突然变得寂静无声。</p>

崔玥吃惊,因为她并没有迎来想象中的拳头。她以为,她的头上会传来巨大的痛感。但是并没有,她睁开了眼睛。当她睁开眼睛的一刻,她美丽的眼睛瞪大了。</p>

因为,她看见路虎已经倒下了………</p>

是我,一拳打倒了路虎。</p>

在崔玥捅伤路虎的时候,我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妙。因为此时的路虎已经暴怒,像个野兽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伤了他都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当路虎的拳头快要落下时,我出手了。</p>

如果路虎的拳头打中我,我一定会承受不住倒下。但是如果我的拳头打中路虎,他也一定会承受不住倒下。</p>

他的力气很大,他的拳头很硬。我的力气没有他大,但是我的拳头同样坚硬。</p>

他没有用拳头打我,可是我用拳头打了他。</p>

所以,我赢了。</p>

为了不让崔玥受伤,我可耻的赢了。</p>

倒在地上,路虎惊讶的看我。他也没有想到,我一拳的威力竟然这样的强。他的身子还在流血,他的口中不断喘着粗气。就那么看着我,他渐渐的闭上了眼睛。</p>

“哈哈哈哈,好一条忘恩负义的狗。哈哈哈哈,好一条会咬人的狗。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有的人不愿意当人,竟然愿意去当狗!”大笑着,由他的眼中流出了泪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