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抄上了(第2/3页)
作品:《罗旭叶姗姗》一进门,于雷说道。</p>
罗旭点了点头:“知道了,不过咱们从机场过来,在酒店落脚,想必人家已经知道我们住在哪了,估计到时候会换人接着跟。”</p>
此刻罗旭心里已经想到是什么人在盯着自己,但并没有说出来。</p>
应该是玉竹林!</p>
“对了雷子,一会儿我和斌子出去一趟,如果肖凌柯问,你就说我俩去找小粉灯了!”</p>
于雷点了点头:“行!不过……他不信怎么办?”</p>
罗旭笑了笑:“爱信不信,你这么说就行了。”</p>
“明白!”</p>
说好一切,罗旭便带着徐文斌离开了酒店,同时打了一辆车。</p>
“大旭,咱还出去?”车上,徐文斌问道。</p>
“必须啊,不然你以为我干嘛撺掇肖凌柯买那个釉里红大盘?”罗旭笑道。</p>
徐文斌想了想,不禁瞪大双眼:“我了个去,哥!你不会要去把俗人居盘下来吧?”</p>
罗旭笑而不语,然后拿出手机,按照名片上的电话给李行之打了一个。</p>
李行之一听罗旭这就要来,自然也是开心,说自己就在店里等着。</p>
不多时,二人便又一次来到了云洲古玩城,俗人居。</p>
其实对罗旭来说,豪掷三千二百万盘下俗人居,也需要绝对的魄力。</p>
毕竟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把那个屏风完整地看一遍。</p>
而他之所以敢这么做,除了凭着对自己眼力的自信,其实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李行之的开价本来也比较合理,就算自己猜错了屏风的背景,也不至于说亏惨了。</p>
到时候如果运气好,秦雅把物件儿卖的价格高一点,搞不好还能小赚。</p>
所以也算得上稳中求盈!</p>
此时俗人居里,李行之也是十分诚信,已经拟好了合同,见罗旭来了,便直接递了过去。</p>
“小罗,这是转让合同,你看看有什么地方还需要修改?”</p>
罗旭接过合同看了一眼,尤其是包括租金、物件儿归属的几个主要条款,都没有问题。</p>
“没问题,李老板,您诚信!”</p>
李行之微笑点头:“小罗,签合同之前,我能问你个问题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