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14(第1/3页)
作品:《罪无可赦》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说明:黄心萝莉没有死!没有死!没死!</p>
上一章我的笔误,现在已经改过来了,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我已经面壁罚抄**核心价值观一百遍……请大家原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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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干啥的?!你要干啥啊?!”女人歇斯底里起来。</p>
她伸出双手,似乎是想将闫思弦拦在家门外。</p>
闫思弦立即道:“我不进去,我没打算跟您女儿见面。”</p>
女人垂下手来,“你说什么?”</p>
她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p>
“确切地说,我已经得到想要的信息了,”闫思弦十分笃信道:“李洁玉已经告诉您了吧,她做了一些可怕的事。”</p>
女人警觉地摇头,不说话。</p>
闫思弦也并不需要她承认。</p>
闫思弦道:“您可以转告李洁玉,熊蕊蕊死了,如她所愿地死了,不过——无论你们信不信——熊蕊蕊是有过一些出格的行为,因为一个处于青春期的长期跟家人格格不入,导致沟通能力没那么强的孩子,在用她自己的方式保护李洁玉。</p>
她想让矛盾爆发,想把李洁玉气走……”</p>
“不可能!”女人声音十分尖利。</p>
尖利中透着那么点外强中干的意思。</p>
她不能相信闫思弦所说的可能性,连考虑一下都不行。</p>
“惩恶”“女儿是为自己讨回公道”。</p>
这是她的立足点,即便杀人,只要扯了这张大旗遮住良心,便可以心安理得。</p>
可若是杀了一个好心却帮了倒忙的孩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至少,对一个老实本分从没想过杀人放火的农村妇女来说,要过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并不容易。</p>
闫思弦见对方心里防线已经有了松动,便趁势追击道:“我为什么不去见您女儿,您应该知道的吧,精神病人的证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p>
同样的,精神病人杀人——或者说参与谋划杀人,也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这种事司法判定中本来就很麻烦,界限也相对模糊。</p>
所以,无论最终查不查得到您女儿头上,可以说,您女儿都有一道免死金牌,所以您大可以放心。”</p>
这倒是实话,女人虽还是满眼戒备,但能看出她紧绷的肌肉已经有了些许松弛。</p>
闫思弦继续道:“但对无辜的熊蕊蕊来说不同,如果您女儿能供出同伙——当然了,您代她说也是可以的。</p>
只要杀人凶手归案,我可以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绝对给您女儿最大的方便。”</p>
闫思弦觉得眼前的女人应该没明白他的意思,便更进一步道:“您也知道,一些调查还是挺繁琐的,尤其是强制调查,羁押拘留什么的,对您女儿的病情很不利……”</p>
女人刚刚稍微松懈的身体又紧绷了起来,她有些不知所措。</p>
“你们……你们不能……”</p>
“我们当然可以,事实上,已经有间接证据指向您女儿,所以如果有必要,我现在就可以带李洁玉走。我车里就有拘传文书……”</p>
闫思弦向自己的车走了一步,“需要我拿出来吗?”</p>
女人一下子乱了阵脚,仿佛闫思弦下一刻就要抢走她的孩子。</p>
她竟一下子扑倒在地,两手抱住了闫思弦的腿。</p>
这一招绝对出乎了闫思弦预料。相对缺乏农村办案经验的闫思弦,发现自己果然吃了没见过世面的亏。</p>
他就那么定着一条腿站在原地,另一条腿挪来挪去,像个圆规一般,两只手还的拽着裤腰,免得裤子被拽下来。</p>
“诶诶您先起来……我这也没干啥……您别这样,乡亲们都看着呢……”</p>
闫思弦发现,他越是慌,那妇女的哭喊声就越大,好像她真的很占理似的。</p>
闫思弦被她吵得头大了一圈,又想到在医院里的吴端,顿时无比烦躁。</p>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p>
……</p>
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太阳很足,虽说已经入了秋,却并不影响妹子们短裙短裤地出门。毕竟,肥不能白减。</p>
市局,刑侦一支队办公室,吴端却已经穿上了一件厚厚的夹克衫。</p>
他擤了鼻涕,将纸巾扔进**桶,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对闫思弦道:“所以,这就是你把那母女俩拘回来的理由?”</p>
话音刚落,他又连连咳嗽起来。</p>
早些时候他不过有点发烧,以为凭自己的体格,挂上一次吊瓶,就能痊愈,谁知事与愿违,此刻风寒感冒的症状突然之间全冒了出来,仿佛距离痊愈遥遥无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