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小娘眉细恨分明(第2/3页)

作品:《行走大宋

而且在韩清脑海中,一直以为受杖必定是趴下,其实这也是错误的。从元朝开始,杖刑才是“伏而杖之”,即摁倒在地打板子。而在宋朝则是站立受杖。宋末有个文人叫做方回,他记录说:“近世(即宋代)笞刑五十至七十,小木杖;杖刑五六十至百大,木杖。立而杖臀”。也就是说,宋代的笞刑与杖刑,是站着杖臀部,而不是摁倒在地行杖。</p>

站着受杖与摁倒受杖,身体所承受的力度是不一样的。如果犯人被摁倒在地,施刑之人将棍子抡起来,再狠狠打下去,即使不考虑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那力度也是很吓人的。但是,如果犯人站着或者坐着,施刑之人只能侧着打,这种姿势是很难出尽全力。而且,犯人被摁倒在地,身体受杖后没有前冲的空间;而站着受杖,身体受力后可以前倾,也可以消解掉一部分力道。</p>

不过在宋朝时候,还有一种杖刑,叫脊杖,即用杖打背部,是比臀杖更严重的刑罚。要是一个人被打一百下脊背,死不死不敢说,但是外伤内伤那肯定是极为的严重的。宋朝实行折杖法,是在将属于重罪的徒刑与流刑折成杖刑执行时,才会决脊杖,而且,脊杖的次数最多为杖二十。元杂剧所说的什么“旧规犯人入牢,先吃三十杀威棒”;《水浒传》所写的什么“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这都是杜撰的。</p>

脊杖也不是摁倒在地打,而是坐着受杖。方回说:“徒刑五、流刑三,坐而杖”。意思是说,由徒刑与流刑折成的脊杖,坐着受杖。</p>

雷允恭脸色带着笑容,然后差人把杨怀玉带到院子中央说道:“笞二十,即刻行刑!”</p>

“等一等!”折惟玥看到自己递给韩清的钱袋子已经到了雷允恭手中,就也放心了下来,她走上前一步说道:“对怀玉笞刑一事,我韩家不敢阻拦圣上之令,不过既然要在我韩府施刑,那么请问雷都知,施刑之人可是由我韩家的人能代劳呢?”</p>

“啊?”雷允恭听到折惟玥这话,楞了一下,眨了眨眼睛之后随即就眉开眼笑的说道:“使得!使得!”</p>

远处的金平珠,慕容昭容和杜月英三人听到这话,神情明显的立刻放松了下来。</p>

“怀玉是奴家的侄孙,既然犯了错,我这做长辈的理应好好教育他才是,所以施刑之人就由奴家来代劳吧。”折惟玥说道。</p>

“允之!”雷允恭笑了笑,然后命人递过来了刑具。反正自己得到的命令是要在韩清府上施刑,至于是谁施刑,刑罚的有多重都没明说,那这就好办了,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看在自己袖子中有着沉甸甸的钱财的份上,岂能不顺水推舟?</p>

韩清一看递过来的刑具居然是一根荆条,心里立刻骂娘起来:就**一个破木棍子,老子居然花费了一袋金银来买通?这比起自己老**扫帚疙瘩差远了。</p>